第17章 世界上有那么聪明的人?

别人家的小猫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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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阳城日报与赵澹澹顶着非常大的压力,印刷了改版报刊。也就是今天《福尔摩斯探案集》正式在这个世界连载了。

    “老板来一份阳城日报”李道一个普普通通的白领,不过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早上看一份报纸,一般来说他都是看早谈报,因为他可是《青棺柩》的读者,不过因为阳城日报改版,以及十四岁作家写推理小说这个事情最近闹得沸沸扬扬。

    再则,之前的宣传,李道他很想看看到底什么才叫做绝对冷静,机器人一般的头脑,因此让李道今天出乎意料的选择了阳城日报。

    先是按照常例边走边看,将今天阳城的新闻大大小小的全部看了一次,看完之后公车也来了,上车早上上班自然是很挤,不过好在这是初始战,因此李道他抢到了位置。这个时候看一看报纸上刊登的小说,看完就到站下车时间刚刚好。

    “希望不要太差”李道口中喃喃,他说的是不要太差,也就是说他已经认定了一个十四岁作者写的推理小说是很差的,因此仅仅是祈祷不要太差。

    “红发会,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哎看来新人就是新人连取名字上面就可以看出来,看看《青棺柩》这个名字多么好,一看就有悬疑气息,而不是这个红发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部关于理发店的小说。”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

    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

    “竟然是第一人称,当真是彻底的新手。”李道不满,不过买都买了不看浪费,因此只有耐着心思继续看下去,一边看一遍嘀咕着这里不如《青棺柩》好,那里不如《青棺柩》好。

    “呃?故事的主角竟然是另一个人——福尔摩斯,真有意思的写法,用第一人称,而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越往下看,口中嘀咕的声音就越小了,最后没声了,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报刊,认认真真的观看。

    看完一遍之后还有一些意犹未尽,又从头开始,再看一次,直到第二次看完,李道才放下了阳城日报。

    “用第一人称叙述主角福尔摩斯的故事,虽然在写法上有一些怪异,不过故事还是非常好看的,短短的两万字竟然可以写出如此曲折的一个故事。”李道惊叹连连,原本还想着只要写得不是太差就好了,不过最后看完却发现写得不止不差,还非常的不错。

    《红发会》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毕竟只有两万多字,但是结局却非常的颠覆,你不看到结尾,绝对猜不到,但这又不是作者为了故弄玄虚,结局虽然出人预料,匪夷所思,但却又合情合理,这点非常不容易。

    因为《红发会》这种奇怪的叙述手法,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可是因为出乎预料的剧情又吸引了一批读者,因此总的来说阳城日报这日销量还是有增幅。

    “老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福尔摩斯这样聪明的人吗?”林友十二岁的儿子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

    “福尔摩斯是谁?”林友放下手中的早谈报,他可是《青棺柩》的忠实读者,至于阳城日报,十四岁天才作家写的小说,哪凉快哪呆着,再天才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严密的推理小说,所以他根本看都懒得去看。

    “就是《红发会》里面的福尔摩斯,他可厉害了,光从一个人的穿着就可以看出那个人是做什么的。”说着拿出了阳城日报,念给林友听

    【“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以外,我推断不出别的什么。”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压着报纸,但眼睛已转过来看着我的同伴。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啰,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刺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点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鱼着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老爸,你看是不是这个福尔摩斯可以光从一个人的外貌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去过什么地方,太厉害了,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如此厉害的人?”

    林友有些愣,刚才儿子读的哪一个片段,就光说这个对话就已经描述出来了一个观察甚微的侦探角色,而且这推断,非常的合理。

    不过《红发会》福尔摩斯好耳熟的名字,好像在什么地方听到过。

    “儿子,你看到这篇文章,是什么报纸上面的,也是推理小说?”听刚才儿子念的片段来了兴趣。

    “就是最近沸沸扬扬的阳城日报啊,《红发会》这篇文章就是那个被称为天才作家的苏释晨所写的啊。”

    阳城日报,就是十四岁的天才作家苏释晨所写?

    林友拿过儿子手中的阳城日报,看了起来,首先第一印象是笔法干练,没有多余的话,这对于一个新手来说非常的难得,随后第二印象却是叙述方法奇怪。

    林友的文化程度不错,对于一些外国的名著也有所耳闻,苏释晨的写法完全就像是外国小说家喜欢用的叙事方法,第一人称,而第一视角将主角叙述出来,可国内却很少有人用这种方法,因为文化的差异,读者可不会买账,而苏释晨这个新手竟然胆子大到用这种叙事手法,最最重要的是,而且还写得不错。

    虽然叙事方法奇怪,但是扎实的文字功底以及精彩的内容,为《红发会》赚了不少口碑,林友用《红发会》与方米的《青棺柩》对比,却发现《红发会》并不输于《青棺柩》。

    虽然现在《红发会》字数还少,也不能多看出什么,但按照这个水平,林友敢说写完之后苏释晨绝对可以成为与方米差不多的一流作者。

    像林友这样的人不少,不太相信一个十四岁的学生可以写好推理小说,但因为一些意外瞧到了,随后就被吸引了。

    人气的累积,到了下午竟然一个小爆发,让阳城日报的销量提高了五个点。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绩了,准备看阳城日报失败与苏释晨失败的人却大跌眼镜。之前一天落井下石一般的报刊业全部都闭嘴了,增添五个百分点虽然算不上一个很大的成功,但也非常不错了。

    原本还想插一脚的《早谈报》,也放下了这个想法,这个时候插一脚可能会失足。

    “方老师你是专业的,就你用专业的水平看这篇推理小说如何?”利温学。

    “精彩,不看这篇小说的结尾绝对猜不到结局如何,这点是很多老作者都做不到的,写推理小说或者是悬疑小说最害怕的就是读者看到开头就猜到结尾了,所以有很多作者都想在结局的时候逆转,但这样就会照成很大的漏洞。”

    “这《红发会》结局难以预料,却又非常合理,再加上老练的文笔,这绝对是一篇不可多得的推理短篇小说,如果不说这是一个十四岁的学生所写,我绝对会以为这是一个对于写作浸淫了数年的老手。”方米对《红发会》的评价非常的高。

    早谈报主编利温学迟疑良久最后才问道“那方老师,这篇文章有没有什么缺点?”

    “硬要说缺点的话,就是这种叙述方法了,这篇小说的叙述方法偏西方化。”

    “偏西方化”

    早谈报可以说是阳城日报的死敌,阳城日报大火,自然是早谈报不愿意看到的,利温学目光闪烁,想到了一个主意。

    《红发会》在阳城日报之上刊登,而全文两万一千字,千字百块,又有两千一百块进账了。现在报刊之上发表几个短篇累积人气,随后再发布中篇。

    赵澹澹开辟小说板块,的计划也可以说成功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精彩,阳城日报的销量只会逐渐增加。

    赵澹澹还打电话来叫苏释晨庆祝,说是做了一桌子的好菜等着他,苏释晨果断拒绝,其一是因为王姨的劝告,其二就是赵澹澹弄的西餐真的不怎么好吃。

    自从上次在赵澹澹家中吃了一顿之后,他心里就一直有一个疑惑,就赵澹澹这个厨艺水平,唐泠瑜是怎么活下来的?